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最大限度减少企业和群众跑腿次数,提高审批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容缺受理办法》等规定,现就我局推行行政审批容缺受理公告如下。
申请人根据自愿原则,自主选择正常申报或容缺申报。申请人可通过线上申报,即通过河北省政务服务网(http://www.hbzwfw.gov.cn/)或冀时办APP小程序,也可线下申报,即到政务服务大厅窗口或通过大厅自助设备申报,具体流程详见附件。容缺受理事项及可容缺材料见附件。
特此公告。
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
2022年3月24日
附件1: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容缺受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