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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冀时客户端:河北省建立领导干部定点联系救助管理机构制度和救助管理机构特邀监督员制度
        发布时间:2021-11-22  查看次数:
        冀时客户端报道(河北台 彭帆)为全面落实民政部门监管责任,建立完善外部监督约束机制,进一步提升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近日,河北省民政厅印发《关于印发〈领导干部定点联系救助管理机构制度〉和〈救助管理机构特邀监督员制度〉的通知》,对依法依规开展救助管理机构监管监督工作进行规范。
        《通知》明确,省、市、县民政部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业务处(科)负责同志应定点联系一家救助管理或托养机构,通过听取工作汇报、实地走访调研、不定期网络视频等方式,加强对联系单位的业务指导、日常监管和督促检查;各地民政部门要组织成立救助管理机构监督小组,特邀5-7名监督员参加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相关监督检查活动,参与重大或专项救助管理工作调查研究,参与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活动,宣传救助管理政策和正面典型,对救助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通知》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要站在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救助管理工作决策部署的高度,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确保两项制度落到实处。要把为民服务、为基层服务作为定点联系制度的根本出发点,主动帮助联系单位找差距、理思路、补短板、强弱项;要按照规定条件选聘特邀监督员,提供必要工作条件,支持其开展工作。
        《通知》强调,救助管理和托养机构要高度重视定点联系工作,主动邀请定点联系领导参加重要事务和重大活动,及时汇报工作,如实反映问题,提出合理建议;针对自身存在的短板弱项,认真查找问题根源,及时完善工作措施,确保机构规范有序运行。要主动邀请特邀监督员参与对机构内部管理、生活照料、卫生防疫、食品药品安全、消防安全、站外托养等环节的检查工作,对特邀监督员提出的意见及时进行整改,进一步规范救助管理工作,提升救助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