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对“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开展工作人员犯罪记录查询工作的要求,行唐县民政局开展了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犯罪记录查询工作。
该县把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等未成年人安置、救助机构以及机构工作人员和拟招聘工作人员全部纳入查询范围,每年查询一次工作人员违法犯罪记录,拟招聘工作人员违法犯罪记录查询工作根据需要适时开展。对从事儿童福利服务领域工作人员的无犯罪查询结果建档立制,形成长效机制。截至3月底,该县民政系统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犯罪记录查询工作已全部完成,均无犯罪记录。
下一步,行唐县民政局将主动扩大查询范围,范围覆盖16个乡镇和330个行政村,针对全县16名儿童督导员、330名儿童主任、社工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等开展犯罪记录查询,进一步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夯实行唐县儿童福利领域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