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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家庄日报: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石家庄市民政局搭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服务体系
        发布时间:2022-07-28  查看次数:
        今年以来,石家庄市民政局通过建立协调机制、加强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培训、研究标准规范等三方面,加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护佑全市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协调机制交由民政部门具体承担,由民政部门牵头协调各方资源。石家庄市、县两级民政部门积极发挥牵头作用,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赋予民政部门的职责任务,高位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目前,石家庄市初步搭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服务体系,设立市级未保机构1家、县级未保机构17家,实现了未保机构服务全覆盖。全市乡镇(街道)261个中已设立乡镇未保工作站174个,全市共有村(居)4788个中已设立村(居)未保工作点1961个。
        根据乡镇机构改革和村“两委”换届情况,石家庄市各县(市、区)及时调整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同时,结合工作实际,精心选定培训内容,聘请专家系统讲授未成年人临时监护工作指引、石家庄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服务平台操作及使用讲解、儿童福利政策解读、儿童工作者的基本工作能力和技巧等内容。此外,依托“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服务平台”进行考核,对考核合格的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颁发培训结业证书。县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与儿童督导员全部签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责任书,并指导儿童督导员与儿童主任签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责任书,强化责任落实。
        在省民政厅的支持下,石家庄市民政局结合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践,开展《未成年人临时监护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研究。在研究制定过程中,坚持专班推动、专业推动,确保《指引》制定过程体系化、科学化、规范化。石家庄市民政局成立由民政系统工作人员、律师、社工机构以及特聘专家学者组成的未成年人临时监护指引研究工作专班,系统学习相关法律,厘清法定职责;全面梳理《国务院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等10余部政策文件,夯实政策依据;参阅《全国民政系统儿童福利工作案例汇编》,在广泛听取基层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制定了《指引》和工作流程图,在细化未成年人临时监护工作方面开展了有益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