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晶晶) 记者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获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民政部等12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春节期间“春暖农民工”服务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定于2022年12月至2023年2月联合开展“春暖农民工”服务行动,部署一系列保障春节期间农民工出行、就业、收入、关爱帮扶等方面的暖心举措。
《通知》指出,民政部门要及时为符合条件的困难农民工提供社会救助,强化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要落实由急难发生地直接实施临时救助政策,加强遭遇急难农民工的救助帮扶。开展留守老年人探访关爱,根据实际情况提供政策宣传讲解、需求转介和必要救援等服务。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的走访慰问,对于有困难的农村留守儿童及其家庭及时提供相应关爱帮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