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聚焦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开展以“十项计划”为主要内容的重点群体创业推进行动。到2024年底,力争实现每年创业培训规模不少于5000人次、离校5年内高校毕业生新创业不少于1800人,返乡入乡创业人数累计超过7.6万人,就业困难人员能够以更加灵活方式实现就业增收,以最大限度释放创业动力,催生更多市场主体,更好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为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提供有力支撑。
实施“创业环境优化”计划。提升市场主体登记便利程度,优化市场主体登记办理流程,提高市场主体登记效率,推行当场办结、一次办结、限时办结等制度,实现集中办理、就近办理、网上办理、异地可办,打造优质营商环境,优化“敢闯敢创”的良好创业生态。
实施“创业主体培育”计划。支持高校毕业生开展创业训练营、创业实训等活动,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创意设计成果落地转化。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强化培训、资金、场地、用工、营销等扶持,助力返乡创业项目更好发展。支持就业困难人员创业,鼓励发展夜经济、后备箱经济等特色经营,引导其创办投资少、风险小的创业项目。注重创业大赛成果转化及后续服务拓展,建立乡村振兴产品库,搭建创业者与乡村振兴企业的桥梁纽带。
实施“创业之星挖掘”计划。举办“创业之星”推荐及学习宣传活动,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营造支持重点群体就业创业的浓厚氛围。建立“创业之星”人才库,为有创业意愿的重点群体提供有针对性的“点对点”帮扶。
实施“创业服务护航”计划。建立公共创业服务标准,加快构建一体化服务机制。组织创业导师走基层活动,提供针对性创业指导服务。强化人力资源对接服务,为重点群体创业提供人力资源支撑。
实施“创业培训赋能”计划。针对重点群体创业需求,进一步加大创业培训力度,对符合条件的创业者按规定给予补贴。深入实施“马兰花”创业培训行动,组织各类创业培训讲师大赛,培养一批创业培训讲师。
实施“创业政策扶持”计划。提升创业担保贷款申领便利度,提升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效能,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因疫情影响流动性遇到暂时困难的,可申请展期还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 1年。适当放宽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条件、提高贷款额度上限,由此额外产生的贷款贴息由地方自行承担。
实施“金融产品助力”计划。用足用好再贷款再贴现政策工具,持续开展小微企业首贷培植行动、普惠小微信用贷款提升行动,合理满足小微企业融资需求。
实施“惠民E贷增效”计划。在全面推广“人社惠农贷”支持农民创业的基础上,将服务对象拓展到所有城乡居民,打造“人社惠民E贷”助力创业工作提质增效新品牌。
实施“创业载体筑巢”计划。政府投资的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等载体用于创业项目使用的场地,要优先向重点群体免费提供。引导各级创业孵化基地、农民工返乡创业园等载体改造升级,强化服务质量管理,提升孵化服务水平。建好用好大学生众创空间,助力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促进高校创新成果转化。引导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聚焦各类创业创新服务资源,为小微企业提供有效服务支撑。开展乡村振兴创业“云仓”建设,为有意愿开展直播带货的就业重点群体提供全新创业场景和模式。
实施“灵活就业支持”计划。允许个人经营、非全日制、新就业形态等灵活方式就业的劳动者在常住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充分利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场地资源,设立零工服务专区,免费向社会提供零工信息登记发布和求职招聘服务。鼓励利用便利店、惠民店、生活超市等规范管理的社会资源设立零工服务站点。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维权“绿色通道”和法律援助服务。对依托平台灵活就业的困难人员、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零就业”家庭实行动态监控,确保随时出现,随时安置,持续保持“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