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重点工作的
安排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是查清农业、农村、农民基本情况,全面了解2006-2016年间“三农”发展变化情况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总体部署和国家、省农普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全市农业普查各项工作,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主要任务
通过丰富多彩的组织形式,切实做好对农民、农户及普查对象的宣传发动,扎实抓好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以下简称“两员”)选聘、业务培训、普查小区划分、清查摸底、入户登记和组织宣传等六项重点工作,明确责任,统筹推动,追踪问责,全面完成农业普查各项工作任务。
二、重点工作安排
(一)选准选强“两员”队伍
此次普查全市共涉及23个县(市)、区,220个乡(镇)街道,4044个村委会,168.3万农户和641万乡村人口。按照《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实施方案》要求,县乡两级农普办组织实施,村级负责选聘,保证每个普查区(行政村)配备一名普查指导员、每个普查小区(100户)配备一名普查员(每两个普查小区增配一名普查员负责PDA录入)。各县(市)、区“两员”信息(姓名、性别、年龄、学历、工作单位、手机号、身份证号)按照时间节点上报市农普办。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委会。
(二)认真搞好业务培训
1.按照“下培两级”的做法,各县(市)、区组织乡(镇)街道和村级普查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2.以市农普办编研的《石家庄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培训教程》为教材,实现“规范化、标准化和网络化”精准培训,对全体普查人员做到全覆盖。
3.安排农普知识试卷自行测试,确保全体普查人员做到“三懂一会”,即“懂普查条例,懂指标含义,懂问题处理,会操作”。
4.组织知识竞赛,开展岗位大练兵,掀起农普工作热潮。
责任单位:各级农普办。
(三)做好普查区和普查小区划分工作
按照每个行政村划分一个普查区,每100户划分一个普查小区的原则,11月15日前,完成全市4000多个普查区、17000多个普查小区的划分和普查地图的绘制工作。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委会。
(四)做好清查摸底工作
由县、乡、村农普机构组织“两员”对普查区(行政村)进行清查摸底。12月20日前,完成清查摸底工作,填报普查摸底表,判定、筛选出普通农户、规模农业经营户、农业经营单位等普查登记对象,为明年1-3月份的普查登记奠定基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委会。
(五)完成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入户登记
各县(市)、区于2017年1月1日按时开展农业普查登记。“两员”要全面、准确、严谨、如实使用移动智能终端(PDA)分别采集农户普查表、规模农业经营户普查表和农业经营单位普查表指标数据并上传,普查登记工作须于2017年3月15日前完成。行政村和乡镇表采取以年报代普查的形式,于2017年4月底前通过网上直报系统上报。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委会。
(六)搞好宣传动员
1.结合清查摸底工作,发放《致农户和农业生产单位的一封公开信》及宣传品(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农普办)。
2.利用村村通大喇叭广播开展普查宣传,宣讲农业普查意义、农业普查知识,播放乡村原创歌曲(责任单位:市农业局)。
3.开展“农普进万家”乡村文化节活动,组织创作征集各类文艺作品,活跃乡村文化生活,展现农村新变化(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
4.组织“农民健身在我家”健身活动,普及农普知识和内容,提高农户对普查工作的参与热情(责任单位:市体育局)。
5.开展“农普杯”知识竞赛活动(责任单位:市县两级农普办、市广播电视台)。
三、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统筹推动
为确保全市重点工作有序推进,市政府将定期召开农业普查调度会,安排部署各项重点任务。按照职责分工,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要负责农业普查各项工作的进度落实,做到有预案、有跟踪、有督导。对没有按进度及要求完成的单位给予通报并严肃问责。通过全市上下联动、统筹协作,确保农普工作有序、高效推进。
(二)加强督导,追踪问责
1.落实领导责任。按照《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实施方案》,落实“三农普”目标工作任务,强化领导负责制。市、县、乡农普办要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乡村两级农业普查机构签订《委托协议书》。县(市)、区政府对本辖区普查工作负领导责任,县(市)、区普查领导小组组长为第一责任人;乡(镇)街道办事处对本辖区普查工作负组织责任,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为第一责任人;村(居)委会对本普查区普查工作负直接责任,村(居)委会主任为第一责任人;“两员”对各自负责的普查区域普查工作负工作责任。对普查工作落实不力,指导不到位,发生严重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依纪依法逐级问责,严肃处理。
2.明确部门责任。全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由24个成员单位组成,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具体责任分工:
(1)负责农业普查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市统计局)。
(2)负责做好调查方案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有关专项规划编制实施的衔接(市发展改革委)。
(3)负责落实普查经费方面的事项(市财政局)。
(4)负责提供农业生产经营等方面的资料并协助做好农业普查工作(市委农工委、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畜牧水产局)。
(5)负责做好普查宣传的组织协调工作(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市体育局)。
(6)负责提供乡(镇)街道及村(居)民委会名录(市民政局)。
(7)负责组织所属媒体机构做好调查的宣传工作(市广播电视台)。
(8)负责提供人口户籍等方面资料(市公安局)。
(9)负责提供社会保障等方面有关资料(市人社局)。
(10)负责提供中小学校等方面有关资料(市教育局)。
(11)负责提供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及农林牧渔服务业单位名录等方面资料(市工商局)。
(12)负责提供镇区建成区面积及区域规划等方面的资料(市规划局)。
(13)负责提供医疗机构等方面有关资料(市卫计委)。
(14)负责文化宣传及提供文化场所等方面有关资料(市文广新局)。
(15)负责文体下乡及提供体育场馆等方面有关资料(市体育局)。
(16)负责农业普查农作物种植面积遥感测量工作(石家庄调查队)。
其他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通力协作,密切配合,认真做好相关工作,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
(三)落实经费,加强保障
按照国务院农普办、财政部《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农普办字〔2016〕2号)和省农普办、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河北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冀农普办字〔2016〕34号)精神,落实普查工作经费、培训经费,要将“两员”补贴列入2017年各级政府财政预算,按照每家农户不少于5元的标准予以保障。
附件:
1.关于开展“农普进万家”主题宣传活动的实施方案
2.石家庄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解进度安排表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15日
附件1
关于开展“农普进万家”主题宣传活动的实施方案
按照国家、省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宣传动员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积极宣传全国农业普查的意义和作用,展示2006年以来十年间全市“三农”发展成果,弘扬主旋律,充分调动各级普查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广泛发动农户,提高农民对农业普查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助力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走进千家万户,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二、活动主题
农普进万家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农普进万家”乡村文化节活动
2016年11月-2017年1月,开展“农普进万家”乡村文化节活动,以文化惠农的方式,积极组织创作征集各类文艺作品,活跃乡村文化生活,展现农村生活变化,抒发农民真实情感,着力诠释我市农普工作“农业普查、福到农家”的主题,为我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入户登记工作的正式启动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市文广新局负责,各县(市)、区主办)。
1.举办在“希望的田野上”乡村原创歌曲征集活动。作品以曲谱形式征集,创作内容要围绕农业发展、农村改革、农民生活等方面,风格不限,内容要积极向上,贴近生活,鼓励新人新作。
征集时段:2016年11月-12月15日。
2.开展文化惠农巡演。各县(市)、区文化馆成立文化下乡小分队,组织文艺骨干编排形式多样的农普题材文艺节目,如歌舞、相声、小品、戏曲等,要求贴近“三农”主题内容、弘扬主旋律,深入基层开展巡演活动。
时间安排:2016年12月5日-1月5日。
3.乡村摄影作品征集评选活动。主要征集能够集中反映我市十年间“三农”领域发生巨大变化的乡村题材摄影作品,并进行优秀作品评选活动。
征集时段:2016年11月1日-12月20日。
(二)开展“农普杯”普查员风采知识大赛评比活动
2016年11月份,组织以“三农”知识、普查知识、普查技能为主要内容的普查员风采知识大赛初赛评选活动,组成代表队(各县(市)、区农普办负责)。
12月份,组织全市各代表队进行总决赛,并评选各类奖项(市农普办负责)。
(三)组织“农民健身在我家”健身活动
2016年12月-2017年2月,充分把握我市全民健身“双节活动月”和“农业普查宣传月”的有利时机,开展“农民健身在我家”健身活动。以体育健身活动为载体,深入农村推广健身操、健身舞、开展群众性体育推广活动,宣传农业普查的重要意义,普及农业普查的知识和内容,提高广大农户对我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认知度和参与热情。
1.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
承办单位:市体育局
协办单位:各县(市)、区文体局
2.时间安排
2016年12月-2017年2月
3.活动主题
农普进万家、体育下乡进农家
4.活动地点
各县(市)、区自行安排,选择较为宽阔的场地开展各类体育活动,以便于布置农普宣传展板和开展相关宣传活动。
5.内容介绍
全民健身“双节活动月”以元旦、春节两个节假日为节点,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各类体育庆祝活动。各县(市)、区在开展活动的同时,把农普宣传列为活动主要内容,并积极选派优秀健身队伍,如:健身球操、广场舞、健身秧歌等项目,开展体育下乡进农家活动。
(四)营造宣传氛围
2016年12月份,全市将深入开展“农业普查宣传月”活动。各县乡村主要街道悬挂张贴宣传用语,做到村村有覆盖(各县(市)、区城管部门负责预留广告位,市农普办负责内容提供)。
利用村村通大喇叭广播宣讲农普知识(市农业局和市农普办负责)。
制发《致农户和农业经营单位的一封公开信》;“农业普查、福到农家”宣传片和12幅农普系列宣传画(市农普办负责);各县(市)、区结合自身需求印制宣传折页(县(市)、区农普办负责,市农普办提供内容并审核)。
公益广告、新闻宣传跟踪报道(市委宣传部和市农普办牵头,市直主要媒体负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是国务院统一领导部署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都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国家、省的统一部署和我市具体安排组织实施,要把农业普查宣传工作纳入工作议程,在市农普办的统一领导下,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详细计划,因地制宜开展宣传工作。
(二)加强协调,分工负责。各级党委宣传部门要把农业普查作为加强党对农业和农村政策宣传的一项重要工作,加强对农业普查宣传工作的协调和指导,组织新闻单位,做好主流媒体宣传。各级普查机构要制定具体宣传方案,加强与各有关成员单位的协调联系,制定详细计划,分工负责,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热情,使农普宣传走进万千农户。
(三)加强督导,落实责任。市政府督查室将农普宣传工作列入督查范围,市农普办要组织好相关工作的进度安排,分阶段抓好责任落实,定期通报活动开展情况。
附件2
石家庄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解进度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