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2015年压减钢铁产能工作的通知
市政府相关部门,平山县人民政府:
按照河北省钢铁产业结构调整领导小组《关于下达2015年钢铁产能压减任务的通知》(冀钢调〔2015〕1号)和《石家庄市大气污染攻坚行动方案(2013-2017)》要求,2015年年底前,需拆除河北敬业集团有限公司450m3高炉1座、80吨转炉1座,压减炼铁产能52万吨、炼钢产能60万吨。为全面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平山县政府要成立压减钢铁产能工作领导机构,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挂帅,加强工作部署和组织协调,克服困难、创造条件,确保按时完成压减钢铁产能任务。市政府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石家庄市压减钢铁产能工作方案》(石政函〔2013〕96号)要求,进一步明确职责,加强统筹协调,落实工作责任,全面做好各项服务保障工作。
二、搞好协调联动
市政府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将压减钢铁产能工作纳入重要议程统筹安排。环保、国土等有关部门,要加大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执行力度,倒逼过剩产能及装备加快退出。人社部门要制定和完善企业职工保障措施,帮助企业做好职工安置工作。发改、工信部门要积极争取国家、省压减钢铁产能的资金支持。电力部门要严格执行差别电价政策,并会同有关部门对压减钢铁企业实施停电的措施。市政府督查室要做好责任落实督查工作。
三、制定详细方案
平山县政府要认真落实省、市政府关于压减钢铁产能工作各项决策部署,按照“定责任、定时限、定标准、定措施”的要求,科学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和预案,进一步细化量化目标任务,分解落实责任。要超前预测可能发生的各类矛盾和问题,把问题和困难想足,措施定准定细。要及时了解和准确掌握压减钢铁企业情况,帮助企业认清压减钢铁产能工作的必要性,主动靠前帮助企业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把各类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重大事项和问题要及时报告市政府。
四、严格完成时限
平山县政府作为压减钢铁产能的责任主体,要充分认清此项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准备,严密组织,把各项措施完善到位,确保按时完成拆除任务。压减钢铁产能工作方案与工作预案务于2015年6月20日前上报市政府。拆除钢铁企业装置前期准备工作务于2015年9月底前落实到位,2015年10月底前要完成拆除装置任务,省、市政府将不定期组织现场督查。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201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