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石家庄市2018年深化“放管服”
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和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石家庄市2018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9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石家庄市2018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
“放管服”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特别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是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抓手,对于持续优化市场营商环境、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具有重要意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18年全市“放管服”改革重点工作作出如下安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两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九届五次、六次、七次全会和市委十届四次全会部署,着眼实现“八个一”目标,结合开展“双创双服”活动,聚焦群众所盼所急所忧所怨问题,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进一步在放权的协同配套、基层承接上下功夫,在监管的方式创新、科学有效上下功夫,在服务的智能便捷、公平可及上下功夫,切实增强市场主体和群众获得感,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为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动能。
二、主要任务
(一)着眼实现企业开办时间再减少一半,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
1、按照上级部署,持续推进“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对工商登记前后涉及的非行政审批事项中属于信息采集、记载公示和管理备查类的各种涉企证照事项进行清理规范,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的制度性成本。(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局、市工商局)
2、严格执行国家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全面梳理、规范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及时根据《河北省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对审批事项进行动态调整并向社会公布。(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局、市编委办)
3、落实“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重点是照后减证,能取消审批的予以取消,有些可改为备案、告知承诺,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实现持照即可经营。(牵头部门:市编委办、市行政审批局、市法制办、开发区管委会、藁城区政府)
4、按照上级部署,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推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推进电子营业执照跨区域、跨部门、跨领域应用。放宽企业名称自主选择权,除特别规定外不再实行预先核准,申请人以自主申报的企业名称一并申请办理企业登记,2018年底前试行。提高企业公章制作效率,2018年底前,公章制作单位印章刻制及备案时间压缩至05个工作日以内。(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局、市公安局)
5、对已在企业登记机关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不再单独进行税务登记,采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登记管理。进一步优化发票申领程序,压缩发票申领时间。2018年底前,新办纳税人首次申领普通发票和增值税发票,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办理时间压缩至05个工作日办结。(牵头部门:市税务局)
6、社保经办机构不再单独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取消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定期验证和换证制度,采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登记管理。完善“多证合一”数据共享和应用机制,做好企业社会保险登记和职工参保登记业务的衔接,推动职工参保登记业务网上办理,2018年底前,将办理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以内。(牵头部门: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7、大幅压减企业开办时间,2018年底前,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25个工作日。(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局、市公安局、市税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8、按照国家部署,进一步简化外资企业设立程序,推行外资商务备案与工商登记“一套表格、一口办理”,做到“无纸化”“零见面”“零收费”,大幅压减办理时间。(牵头部门:市投资促进局、市工商局)
(二)着眼实现项目审批时间再砍掉一半,扎实推进投资审批改革。
9、 改革精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过程和所有类型审批事项,取消施工合同、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等事项,简化社会投资的中小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推行联合勘验、测绘、审图等,规划、国土、市政公用等单位限时联合验收,2019年上半年全市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一半以上。(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委、市消防支队等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0、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出台相关配套文件和具体实施方案,除法律法规规章禁止或限止以外的都要放开,完善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局、市法制办)
11、推进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应用,推行投资项目网上申报、审批、办理、监管和信息反馈,进一步优化整合平台审批流程,确保项目审批时间不高于省平均时间。(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2、优化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压缩时间,并向社会公布。(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局、市编委办、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3、深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严格执行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取消、下放产品目录,压缩取证时间。(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局)
(三)着眼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大力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
14、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全面推进决策、执行、服务、管理、结果“五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主动公开社会关注的政府信息,及时进行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牵头部门:市政府办公厅)
15、打造电子市民服务中心,拓展各级政务服务平台服务范围,除法律法规规定或涉密外,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公开并纳入平台办理,2018年底前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均不低于50%,实现网上受理、网上咨询、网上审批、网上反馈等一体化。(牵头部门:市编委办、市行政审批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计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税务局、市公安局等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着眼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有序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
16、结合政府机构改革,调整规范已编制公开的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清单等各类清单。(牵头部门:市编委办、市法制办,市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7、深化市、县行政审批局改革,优化运行模式,2018年底前,完成审批职能、审批权限、审批人员全部向行政审批局划转工作,实现科学化、规范化运行。(牵头部门:市编委办、市行政审批局、市法制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8、优化提升各级政务服务大厅“一站式”功能,进一步推动更多审批服务事项进驻大厅,市、县级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比例不低于70%,探索实施单一窗口、综合受理、部门协同机制,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50%以上的政务服务事项“一窗”分类受理,实现审批事项集中办理、集中监管。(牵头部门:市编委办、市行政审批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9、开展服务窗口质量提升行动,完善和落实首问负责、一次告知、并联办理、限时办结、挂牌上岗、AB角工作制等服务措施,提高群众满意度。(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局、市公安局、市税务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土资源局等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0、以服务对象为中心,聚焦不动产交易登记、企业投资项目、食品经营许可(开设餐饮企业)等办理量大、企业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重点事项,进一步精简环节、优化流程、改进服务,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申报材料齐全的情况下一次办结。(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局、市国土资源局等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着眼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着力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
21、改进不动产登记。实施“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模式,优化登记办理流程,将缴纳登记费同领取不动产权证书合并为同一环节,分类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除农村不动产登记、非公证继承和受遗赠等复杂不动产登记、大宗批量不动产登记20个工作日内办结,一般登记业务办理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7个工作日以内,抵押登记由10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10个工作日办结。积极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牵头部门:市国土资源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2、在全市推行“最多跑一次”改革,推动一般事项“不见面”、复杂事项“一次办”。按照省级统一部署,认真落实,公布市、县(市、区)政府“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审批服务事项目录,成熟一批、公布一批,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牵头部门:市编委办、市行政审批局、市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3、及时衔接落实国务院、省关于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清理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以及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改革部署。(牵头部门:市编委办、市行政审批局)
24、开展变相审批和许可自查整改工作,坚决防止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为名行审批和许可之实,消除审批和许可的“灰色地带”。加大权力下放后对基层人才、经费、技术、装备等方面的保障力度,确保基层接得住、管得好。(牵头部门:市编委办、市政府办公厅)
25、加快完善乡村便民服务体系,将更多的审批和服务事项下放到乡镇、社区办理,积极开展代缴代办代理等便民服务,在村庄普遍建立网上服务站点,实现群众办事“就近办”。(牵头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六)着眼实现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一律取消,深入开展“减证便民”行动。
26、全面落实各级《保留证明事项清单》和《取消或调整证明事项清单》,坚决清理清单之外的“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减少盖章、审核、备案、确认、告知等各种繁琐环节和手续。(牵头部门:市公安局、市编委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7、进一步加强对职业资格清单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管,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之外一律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目录之内除准入类职业资格之外,一律不得和就业、创业挂钩。(牵头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和保障局)
(七)着眼实现再减少一批涉企税费,开展“降费减负”专项行动。
28、降低企业物流成本,实现货车年审、车检和尾气排放检验“三检合一”,简并货运车辆认证许可,取消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从业资格证和车辆运营证,对货运车辆推行跨省异地检验。简化物流企业分支机构设立手续。(牵头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行政审批局、市邮政管理局)
29、按照国家部署要求规范政府性基金,巩固省立涉企行政事业性“零收费”成果,及时修订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继续清理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动态调整收费目录清单,加大对乱收费的查处和整治力度;降低企业用电、用能、融资、物流、税费等成本。(牵头部门: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税务局)
30、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落实好国家改革完善增值税的各项制度,确保深化增值税改革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将一般纳税人转登记小规模纳税人及提高小规模纳税人年销售额标准等各项政策落实到位。(牵头部门:市税务局)
31、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全面推开我市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全面清理规范协会商会特别是“红顶中介”强制或变相强制企业付费参加考核、评比、表彰、赞助等违法违规行为。(牵头部门: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八)着眼形成一套公平高效的监管体系,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32、落实《河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营造依法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鼓励创业的社会环境。按照《石家庄市2018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积极开展政策完善创新、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提快项目落地速度、优化开发区发展环境、提升窗口服务、加强诚信建设等六个专项行动。(牵头部门:市法制办、市编委办、市行政审批局、市投资促进局、市发展改革委)
33、加快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稳步扩大行业领域和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推动行业领域一支队伍管执法。(牵头部门:市编委办、市法制办)
34、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抽查业务培训力度,提升执法水平和抽查质量,动态管理“一单、两库”,随机抽查比例不低于3%,确保抽查检查结果的公示共享与运用,不断提高信用监管和联合惩戒力度。(牵头部门:市工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5、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保障不同所有制主体在资质许可、政府采购、365bet体育在线主页_365完美体育官网_365bet体育投项目、标准制定等方面的公平待遇,对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文件、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情况开展自查,清理废除现有政策措施中涉及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的内容。(牵头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行政审批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6、加快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加快转变监管方式,通过全省统一的招投标、政府采购、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等行政监管平台强化网上监督管理,实现行政监管由线下向线上转变。(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局)
37、加强行业主管部门监管,对工程建设项目、国有企业、高校招投标,以及土地招拍挂、政府采购、药品耗材采购等实施全过程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促进交易活动规范有序、公平公正。(牵头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行政审批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卫计委、市国资委、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
38、以政务、商务、社会、司法领域诚信建设为重点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大信用信息共享公示力度,推动重点领域认定“守信红名单”和“失信黑名单”,促进信用联合奖惩机制落地实施。(牵头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金融办、市行政审批局、市工商局、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税务局、市安监局等市社会信用体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把“放管服”改革摆在突出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逐项细化任务,明确时间节点和责任人,一项一项抓进度、促落实。各县(市、区)协调小组办公室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及时解决问题;各专题组、功能组要深化政策研究,加强业务指导,推动各项改革有力有序开展。
(二)积极创新突破。各级各部门要在总结改革经验、巩固改革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创新,主动对标对表浙江、天津、深圳等先进地区,借鉴“放管服”改革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并结合本部门实际,谋划制定一批具有突出性、含金量高的新举措,先行先试、典型示范,以点带面推动各项政策落地见效。
(三)加强监督检查。结合全市重点工作大督查,加大督查检查力度,通过专项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及时发现解决问题,助推工作开展。要严格考核奖惩,以企业申请开办时间压缩了多少、投资项目审批提速了多少、群众办事方便了多少为衡量标准,对措施落实到位、成效明显的表扬激励,对工作不力、企业和群众不满意的依规追责问责。
(四)搞好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放管服”改革的重要意义、实际成效,大力宣传各级各部门典型经验、成功做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注重重大改革政策解读,特别是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改革事项,多渠道听取公众意见,及时回应群众诉求,积极营造广大群众关注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的社会氛围。
附件:石家庄市2018年“放管服”改革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