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推进省会建设发展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支持省会建设和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全面推进省会创新发展、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大幅提升城市品位、能级和首位度,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美丽省会城市,当好全面建设现代化经济强省、美丽河北的排头兵和领头雁,市委市政府结合我市城市发展战略目标,对城市更新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城市更新涉及部门多、资金量大、创新性强,需要一套顶层设计,从政策端指导、协调和保障城市更新顺利实施。为构建完备的城市更新工作机制和政策支持体系,经对标深圳、成都、重庆、绍兴、潍坊等先进城市,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出台了《石家庄市城市更新管理办法》。
二、主要内容
《石家庄市城市更新管理办法》共六章,二十五条,包括总则、工作机制、专项规划、组织实施、支持政策以及附则。
(一)总则。总则部分提出了适用范围、城市更新的含义、原则。
(二)工作机制。为充分发挥政府的引领作用、加强组织领导、健全了工作组织机构。
(三)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城市更新工作遵循规划引领的原则,《办法》第三章对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做了具体规定。
(四)组织实施。《办法》第四章对组织实施进行了规定,明确了城市更新方式及实施流程。
(五)支持政策。借鉴广州、深圳、成都、绍兴等地的先进做法和理念,《办法》提出了土地、规划、建设、不动产登记、财税等方面的支持政策。
三、出台意义
《办法》按照“保护优先、产业优先、生态优先;规划引领,补足短板;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少拆多改,注重传承;试点先行,有序推进”的五大原则,对城市更新工作做了具体规定,明确了城市更新方式及实施流程,提出了相关的支持政策,为今后石家庄市城市更新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有利于指导、协调和保障城市更新项目顺利实施,为构建完备的城市更新工作机制和政策支持体系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