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全市政府投资行为,市政府印发了《石家庄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
一、出台背景
国务院印发的《政府投资条例》和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河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决策管理程序,统筹安排使用政府投资资金的项目,规范使用各类政府投资资金,科学编制政府投资年度计划,加强政府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和后评价。
《石家庄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起草过程中,充分吸收国家、省涉及政府投资的相关文件规定,借鉴先进城市的经验做法,征求了相关市领导和市直部门的意见建议,并进行了修改完善。
二、出台意义
《石家庄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出台,是落实国家和省相关规定的具体举措,有利于充分发挥政府投资作用,提高政府投资效益,切实理顺工作机制、统筹使用资金、规范管理流程,真正把政府投资项目管好,最大限度发挥有限财政资金功效。
三、主要内容
《石家庄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共分为七章四十二条。
第一章总则(第一至八条),对政府投资定义、资金投向、资金投入方式等内容进行阐述;
第二章政府投资决策(第九至十六条),详细阐述了政府投资项目的决策程序、前期工作深度、申报和审批流程等内容,提出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储备库管理模式。
第三章政府投资年度计划(第十七至二十三条),明确了政府投资年度计划编制部门、编制方式、编制要求、以及财政资金拨付和年度计划执行的相关规定。
第四章政府投资项目实施(第二十四至二十五条),明确了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以及开工建设、变更建设内容、资金管理、概算调整、竣工验收、财务决算等相关规定。
第五章监督管理(第二十六至三十三条),提出按照属地分级进行监督,明确了监管的主要内容以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责。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三十四至三十八条),列举了相关违规行为,并明确发生违规行为时将对相关人员和相关单位进行追责。
第七章附则(第三十九至四十二条),对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等具有特殊性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提出要求,完善了政策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