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2021年5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18号)。2021年9月20日,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21〕124号)。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卫健委牵头起草了《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在充分征求意见和反复修改完善的基础上,经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会议审议和市政府同意后,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实施。
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方针,结合我市工作实际,从构建公立医院医疗资源新格局,创建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新模式,提升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效能,激活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动力,打造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文化,坚持和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等六个方面,提出22项具体工作措施,主要包括: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全面打造区域医疗中心,稳步推进医联体建设,建设高水平临床重点专科,健全重大疫情救治体系;推进医疗服务模式创新,推进医学领域技术创新,推进健康服务手段创新,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推动医院管理提质增效,提升医院运营效率,加强医院绩效考核评价;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改革医保支付方式,深化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完善医学人才培养评价机制;建设特色鲜明的医院文化,改善群众就医体验,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加强公立医院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落实公立医院党建工作责任。
与省文件相比,我市主要有以下创新和突破:一是公立医院发展主要指标略高于省指标,到2025年,每千人口公立医院床位数达到6.5张(省文件要求5.9张);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达到4.42人(省文件3.8人)。二是我们提出“十四五”期间在石家庄东部依托藁城区医院、西部依托井陉县医院、南部依托元氏县医院、北部依托新乐市医院率先建设四个县级区域医疗中心。
三、出台意义
《实施意见》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有利于持续深化公立医院改革,优化资源配置,补齐短板弱项,提升运营效能,为建成适应新时代要求、具有石家庄特色的公立医院服务体系提供制度依据,对于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难题,全面推动健康石家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