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及意义
2022年8月4日,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确定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示范城市的通知》(国知发运字〔2022〕33号),石家庄市被国家知识产权局确定为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为全国首批、全省唯一。为深入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精神,按照《关于确定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示范城市的通知》(国知发运字〔2022〕3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出台《石家庄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工作方案(2022-2025年)》,对于把我市建设成为知识产权强市,激励高质量知识产权创造,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优化知识产权服务供给,深化知识产权协同合作,提高知识产权领域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增强知识产权对产业发展的支撑作用,促进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对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美丽省会城市具有重要意义。
二、主要内容
《石家庄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工作方案(2022-2025年)》共分为三部分。
(一)总体要求。明确了我市实施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工作的指导思想,确立了到2025年的发展目标。
(二)主要任务。围绕全面提升知识产权质量、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体系、发挥知识产权运营服务聚集区辐射带动作用、全链条提升专利转化整体成效、不断创新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全面提升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管理水平、大力培育强县建设试点示范县(市、区)、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等8项主要工作任务,谋划了开展21项工作内容。
(三)保障措施。在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投入体系、强化督查考核、加大宣传力度等4方面提出了确保方案落地见效的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