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建设京津冀生态环境支撑区,促进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22年9月23日,市政府印发了《石家庄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石政函〔2022〕72号)。
1、出台背景
“十四五”时期是我市实现地区经济产值超万亿,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美丽省会城市,踏上高质量发展新征程的关键五年。但我市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总体上尚未根本缓解,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污染问题仍然突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任务艰巨,生态环境保护任重道远。为实现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安全格局充分保障,以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推动全市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绿色低碳、生态优美的现代化、国际化美丽省会城市提供优质的生态环境支撑条件,市生态环境局牵头编制了《石家庄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经市政府审定同意,以市政府名义印发实施。
2、主要内容
《规划》遵循《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体例。《规划》共十三章。第一章为“十三五”时期取得的主要成就。第二章为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指标。提出规划指标包括环境治理、应对气候变化、环境风险防控、生态保护四类共16项,其中约束性指标11项。第三至十二章为重点任务。针对任务目标,制定了统筹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积极有效应对气候变化、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打造良好水生态环境、全面防控土壤污染风险、提高固体废物利用效率、提升农村生态环境、优化应急预案体系、提升生态环境支撑水平、加快治理能力的现代化等十项重点任务。第十三章为保障措施。
3、出台意义
《规划》以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中心,紧紧围绕加快建设首都水源涵养功能区、京津冀生态环境支撑区和绿色低碳、生态优美现代化国际化美丽省会城市的战略目标,科学设定我市“十四五”时期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目标指标、任务举措、重大工程,必将有力引领保障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统筹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