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0年第二批做地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和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石家庄市2020年第二批做地计划》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石家庄市2020年第二批做地计划
按照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储备工作的若干意见》(石政发〔2017〕37号)有关要求,制定本计划。
一、编制依据
依据《石家庄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石家庄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石家庄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国土资规〔2017〕17号)、《石家庄市市区国有土地储备办法》(市政府令第16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储备工作的若干意见》(石政发〔2017〕37号)和《石家庄市市区做地工作流程》(石政函〔2018〕23号)等文件。
二、做地任务
本计划的行政区划范围为长安区。本计划共计1个做地项目,涉及土地面积535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