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石家庄市文化局直属单位29个,在职干部职工1298人;包括各类专业艺术人员780人(高级职称139人、中级职称326人、初级职称315人)。国有固定资产原值1.6亿元。全市共有各类文化事业机构315个。其中专业艺术表演团体10个,影剧院42座,图书馆18座,博物馆1座,群艺馆、文化馆24个,乡镇(街道)文化站230个。有社会经营的各类不同档次的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1200余家。音像制品经营单位近400家。全市已建成6个全国文化先进县;9个省级文化先进县和56个省级小康文化建设先进乡镇,居全省之首。全市各县(市)新建11座图书馆,建成7个县级文化中心,42个宣传文化示范乡,62个宣传示范村。还建成市级文化资源共享工程分中心1个,在全省率先实现了县县(市)有文化资源共享工程中心的目标,并形成了市、县、乡、村四级文化设施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