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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0-03-23    来源: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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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府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我局认真落实新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石家庄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石家庄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紧密结合我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切实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增强了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有力地促进了我局各项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一年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19年5月新条例修订并实施以来,我局坚决落实国家、省、市要求,贯彻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对照新旧条例的各个条款,研究并实施新条例新政策,坚持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将本部门政府信息对外进行公开。首先我局对照新修订的条例更新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规定,针对新条例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强化了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的有关规定,整理我局产生和掌握的政府信息,并进行归纳及信息化管理。在我局官方网站设立政务信息窗口,将我局组织机构信息、行政法规及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信息、通知和公告及公示信息、执法信息、财政预决算信息等本部门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对外公开,并及时更新行本部门的行政机关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在市档案馆、市图书馆、市行政服务大厅三个对外信息查阅点公开共计18件文件。其次将我局承担的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市政建设情况、房屋征收情况、保障房建设情况、老旧小区改造情况依法依规对外公开,并通过新闻媒体(登报纸、参加电视台新闻访谈及专访)、新闻发布会(3场,分别涉及老旧小区整治、棚户区改造、农村垃圾治理工作)对外公布我局重点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今年截至目前,我局共受理82件依申请信息公开,涉及城乡建设领域工作各个方面,其中相关许可证件类25件、政策文件类4件、房屋征收类30件、危陋房政策及文件类2件、房产信息类5件、行政处罚类7件、投诉受理情况类1件、建筑验收类7件、房地产项目监管信息类1件、其他信息类1件,受理的所有申请都依法、依规、按时进行了答复工作,答复内容符合规范,并告知了救济渠道。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建立了本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规定,对拟公开的信息对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查,并对本部门不对外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定期评估审查,坚持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这一准则,按照我局制作和衍生两种类型分别进行管理和对外发布,做到实时更新让民众和有关企业更好的知晓相关政策的制定及内容,并解读政府出台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及容易引起社会关注的政策文件,帮助民众了解政策和执行情况,主动引导社会预期,切实做到政策文件与解读同步进行。
        (四)平台建设
        一是我局建立了信息发布制度,3级信息发布审核,严把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我局作为市政府市直部门二级域名已纳入全市统一管理,配合好数据资源管理局全市网站整合工作。二是网站平台建设与管理方面,我局建立了完备的门户网站安全防范制度,并增添相应设备,专人24小时维护,并建立了应急机制,目前运行状态良好。截止目前,共计发布公示信息786条、通知公告94条、新闻动态90条,其他类信息41条,网站访问量458527人次,微信关注数11882人,手机端访问量157658人次。三是积极配合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工作,全年共计发布各类信息95件,无违规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上级文件的情况。
        (五)监督保障
        在监督保障方面,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我局精心部署,落实责任,根据局主要领导调整情况,对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相应调整,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局主管领导任副组长,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听取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研究并部署下一年度的工作,并对局系统有关人员进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培训。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牵头负责政务(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局办公室、法规处和相关处(室)单位的工作人员兼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2019年,根据市政府办公厅下发的一系列关于政务(信息)公开的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起草了《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关于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指标的通知》。同时,按照市政府公开办有关通知要求,已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年度局属单位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体系,要求局机关处(室)和局属单位严格落实到位,保证了全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4
        4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3
        14
        14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3
        715.96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8
        3
        0
        0
        1
        0
        8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1
        0
        0
        0
        0
        0
        2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7
        1
        0
        0
        0
        0
        19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3
        1
        0
        0
        1
        0
        3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4
        1
        0
        0
        0
        0
        5
        (七)总计
        78
        3
        0
        0
        1
        0
        8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2
        0
        4
        1
        7
        0
        0
        6
        3
        9
        0
        0
        18
        0
        18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由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配备专职人员,局办公室只有兼职经办人员2名,各处(室)、单位各有兼职经办人员1名,面对业务工作任务繁重、需主动公开的工作信息数量日益增加的现实情况,一定程度上影响工作效率,在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及时更新上还存在一定差距。为此我局已向上级部门要求增加编制做到专人专管,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推进。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1、由于今年新发布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还需进一步熟悉和学习及有关法律法规和信息公开条例时有冲突,在具体承办工作中容易出现行政复议、诉讼等情况,且常常收到一些不属于我局工作职责范围内的信息申请,占用一部分工作时间和精力。2、有些申请人因为一件事由反复申请的情况时有发生。为此我局已聘用律师团队帮助组织分析、答复和处理行政复议诉讼工作。
        (三)希望上级部门结合当前国家省市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新的要求和我市各部门具体情况,通过组织信息公开培训、召开座谈会、现场观摩、考察学习等多种形式,互相学习,取长补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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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0-01-2215:25  来源: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内容。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石家庄市中山东路216号,电话0311-86689279,电子邮箱sjzzwgkc@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工作安排部署,围绕石家庄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研究制发了《石家庄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实施方案》等文件,并以此为抓手,狠抓工作落实。
        (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三大攻坚战”、“放管服”改革、重点民生领域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印发了《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改进和深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行动方案的落实意见》《石家庄市2019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减税降费政策实施方案》《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石家庄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石家庄市学前教育管理办法》等文件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按要求及时公开了市政府办公室 “三定”规定、2019年预算和2018年决算信息。对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进行了公开,2019年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复文信息47条。市政府门户网站全年发布各类信息39756条,其中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信息25135条。
        (二)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设置了意见征集专栏,对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决策广泛征求意见,2019年发布意见征集主题40余条。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等程序,邀请省委督查组,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等有关人员参加或列席市政府常务会议,市政府重大事项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和新闻媒体等及时向社会公开。
        (三)加强解读回应。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设置了双创双服暨“4+4”产业发展专题,通过多种方式解读“4+4”产业发展相关政策措施。设置了政策解读专栏,对《石家庄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办法》等文件进行了解读。主动加强与宣传、网信等部门联系沟通,对发现的政务舆情,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回应。答复人民网网民留言222件,满意率94%,市政府办公室被人民网评为“2019年人民网网民留言办理工作民心汇聚单位”。
        (四)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畅通受理渠道,在当面受理、信函、传真、电子邮箱受理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市政府网站在线受理渠道,为申请人依法申请政府信息提供便利。健全登记程序,申请接收、答复、审核、寄送等全面进行登记。规范答复格式,做到答复语言严谨,引用法条适当。压缩办理时限,按照政务公开“效能革命”工作要求,除较为复杂申请外,办理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缩为10个。强化服务意识,主动加强与申请人的联系沟通,深入了解申请人需要解决的问题,全力提供帮助和服务,2019年首次实现了政府信息公开零复议、零诉讼。 
        (五)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以市政府门户网站为依托,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及时组织制作了“2019中国国际数字经济博览会专题、“蓝天保卫战强化督查专题”、“打好脱贫攻坚战”等12个特色专题栏目。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设置了政府文件、政府办公室文件、政府公报等栏目,并设置检索、查阅、下载等功能,方便公众查阅和获取政府信息。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集中展示县(市、区)和市政府部门政府信息,使其成为社会公众便捷、全面获取重点政府信息的权威渠道。在市图书馆和档案馆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按要求及时移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配备相应设施设备,为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六)强化公开平台建设。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严把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网站信息维护工作进一步强化。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推进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规模部署行动计划》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文件要求,完成了市政府网站云平台IPv6升级改造工作。进一步完善了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设置,结合机构改革及时对相关内容进行调整更新。加强日常网上巡查,督促各县(市、区)和市政府各部门及时将信息聚合到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文件要求,开设了市政府政务微博和政务微信,设置了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办事服务、政民互动版块,每个工作日对发布内容进行更新。督促指导各县(市、区)政府按要求开设了政务微博微信。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首页设置了政府公报专栏,实现了历史公报数字化,政府公报电子版和纸质版做到同步发行、内容格式一致,2019年编辑并公开了政府公报12期,刊登文件60件。按照《石家庄市政务热线整合实施方案》,分阶段实施政务热线整合工作,除紧急类热线和因专业性强、集成度高、咨询服务量大确需保留的热线外,其他逐步整合到12345热线平台,努力做到“一号对外”“一站式服务”,目前已对14个部门17条热线进行了整合,完成了2019年的整合任务。
        (七)强化监督保障。建立健全了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对2019年度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进行了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提交市委组织部门运用到对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年度综合考核评价指标中。开展了政务公开“效能革命”,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每个月报送工作落实情况并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加大网上巡查力度,对未按照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单位及时进行督促整改。对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通过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实地检查等方式促进工作落实。对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邀请专家教授就修订后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务新媒体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解析,有效提升了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1
        1
        1
        规范性文件
        7
        7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解决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解决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233904.0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7 
        4
         16
         
        7
         
        9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5 
        1 
        5 
          
        1 
          
        2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1
         3
        11 
         
        6 
         
         6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1
        2.重复申请
        1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2
          
          
          
          
          
         2
        (七)总计
        61 
         4
         16
         
        7 
          
        8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6 
          
          
          
          
          
        6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市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功能定位还不够规范,栏目设置不够优化,在全链条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方便公众利用方面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重要政策措施解读量较少,解读形式不够丰富多样;三是政务新媒体专业知识不足,充分利用政务新媒体发挥政务公开、解读回应、办事服务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
        改进措施:一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工作要求,对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规范,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提升主动公开实效。二是加大对重要政策文件的解读力度,尤其是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的政策文件,除涉密文件外,都要进行解读,力争解读形式多样化。三是通过集中培训、现场观摩、研讨交流等多种形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知识培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四是加强督导检查考核,促进工作全面落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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