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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01-29    来源: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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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1日起至2022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严格落实主动公开制度。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对公安机关制定出台和执行的政策文件通过市公安局互联网网站、平安石家庄公众号、石家庄公安杂志、新闻发布会等多种渠道进行发布,综合运用图片、视频、动漫等多种形式,向政策服务对象进行精准推送围绕公安机关制定和执行的政策文件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操作方法、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进行解读,先后组织召开打击保险诈骗犯罪专项行动阶段性战果新闻发布会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全国公安机关夏季打击整治百日行动专项行动阶段性工作成效新闻发布会及金盾风暴严打整治系列专项行动清污阶段战果新闻发布会。2022年,市公安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210条,政民互动1047条;政务微博(石家庄公安网络发言人)公开、转发信息2600余条。全年共办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单41050件,接受率、联系率、反馈率均为100%

        (二)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流程,在市公安局互联网主页设置的政务公开专栏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明确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和依申请公开的范围、受理程序、申请处理流程、收费标准,并开设信函、当面申请、电子邮箱等渠道,积极满足人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合理需求。2022,共办结群众依申请公开14,其中本年度接收11件,上年度结转3,申请人全部为个人,均在规定时限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进行答复,答复内容规范、程序合法。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提起行政复议9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4件,结果纠正3件,其他结果2件,被提起行政诉讼3件,维持具体行政行为3件。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严格落实公文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制定文件时同步明确公开属性,政策解读属性,做到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符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根据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及时对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成员进行调整,形成了主要领导主抓、公开办牵头,警种部门共管的工作格局。

        (四)推动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在市公安局互联网主页设置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严格按照要求的版面进行设计,专栏下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政务公开事项清单等板块,发布信息权威准确、内容全面、更新及时。并按照要求及时优化和更新公开版面和栏目设计,做好网站日常运营维护,加强日常检查,健全网站、政务新媒体风险排查机制。

        (五)完善监督保障机制。严格落实市政府公开办各项指示要求,结合年度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反馈问题整改,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建机制。市公安局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定期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难点问题,综合统筹、督促推进、强化落实。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经费保障和人员保障,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践行党有所指、民有所需、警有所应有力抓手,拓宽公众参与渠道、主动回应群众关切,不断提升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20793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0037.0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

        0

        0

        0

        0

        0

        1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三、本年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机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0

        0 

         0

        0 

        0 

        0 

        1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4

         0

         0

        0 

         0

         0

        1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总计

        总计

        总计

         4

         3

        2

        0

        9

         0

        0 

         0

        0 

        0

         3

         0

         0

         0

        3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取得一定成效,但与新形势新要求相比仍有差距,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

        下一步,我局将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市政务公开办的有力指导下,深入践行党有所指、民有所需、警有所应,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一是完善政务公开机制。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创新思路,改进方法,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二是强化政策回应解读。注重以公众需求为导向,及时发布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以及公众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统筹运用传统媒体、新兴媒体、网络平台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等工作,增加信息公开量,增强公开的时效性。三是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积极参加市委市政府以及上级公安机关组织的政务公开相关业务培训,切实发挥好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作用,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学习研究政务公开相关事项,及时总结工作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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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家庄市公安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9    来源: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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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1日起至2022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严格落实主动公开制度。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对公安机关制定出台和执行的政策文件通过市公安局互联网网站、平安石家庄公众号、石家庄公安杂志、新闻发布会等多种渠道进行发布,综合运用图片、视频、动漫等多种形式,向政策服务对象进行精准推送围绕公安机关制定和执行的政策文件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操作方法、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进行解读,先后组织召开打击保险诈骗犯罪专项行动阶段性战果新闻发布会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全国公安机关夏季打击整治百日行动专项行动阶段性工作成效新闻发布会及金盾风暴严打整治系列专项行动清污阶段战果新闻发布会。2022年,市公安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210条,政民互动1047条;政务微博(石家庄公安网络发言人)公开、转发信息2600余条。全年共办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单41050件,接受率、联系率、反馈率均为100%

        (二)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流程,在市公安局互联网主页设置的政务公开专栏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明确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和依申请公开的范围、受理程序、申请处理流程、收费标准,并开设信函、当面申请、电子邮箱等渠道,积极满足人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合理需求。2022,共办结群众依申请公开14,其中本年度接收11件,上年度结转3,申请人全部为个人,均在规定时限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进行答复,答复内容规范、程序合法。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提起行政复议9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4件,结果纠正3件,其他结果2件,被提起行政诉讼3件,维持具体行政行为3件。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严格落实公文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制定文件时同步明确公开属性,政策解读属性,做到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符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根据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及时对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成员进行调整,形成了主要领导主抓、公开办牵头,警种部门共管的工作格局。

        (四)推动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在市公安局互联网主页设置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严格按照要求的版面进行设计,专栏下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政务公开事项清单等板块,发布信息权威准确、内容全面、更新及时。并按照要求及时优化和更新公开版面和栏目设计,做好网站日常运营维护,加强日常检查,健全网站、政务新媒体风险排查机制。

        (五)完善监督保障机制。严格落实市政府公开办各项指示要求,结合年度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反馈问题整改,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建机制。市公安局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定期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难点问题,综合统筹、督促推进、强化落实。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经费保障和人员保障,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践行党有所指、民有所需、警有所应有力抓手,拓宽公众参与渠道、主动回应群众关切,不断提升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20793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0037.0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

        0

        0

        0

        0

        0

        1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三、本年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机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0

        0 

         0

        0 

        0 

        0 

        1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4

         0

         0

        0 

         0

         0

        1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总计

        总计

        总计

         4

         3

        2

        0

        9

         0

        0 

         0

        0 

        0

         3

         0

         0

         0

        3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取得一定成效,但与新形势新要求相比仍有差距,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

        下一步,我局将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市政务公开办的有力指导下,深入践行党有所指、民有所需、警有所应,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一是完善政务公开机制。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创新思路,改进方法,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二是强化政策回应解读。注重以公众需求为导向,及时发布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以及公众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统筹运用传统媒体、新兴媒体、网络平台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等工作,增加信息公开量,增强公开的时效性。三是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积极参加市委市政府以及上级公安机关组织的政务公开相关业务培训,切实发挥好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作用,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学习研究政务公开相关事项,及时总结工作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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