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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01-30    来源: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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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现公布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的统计数据时限为2021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制发了《关于落实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等文件,并以此为抓手,狠抓工作落实。

        (一)主动公开方面。整理及归纳我局产生和掌握的政府信息,在我局官方网站设立的政府信息公开窗口,将我局组织机构信息、通知和公告等本部门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对外公开,并及时更新行本部门的行政机关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在市档案馆、市图书馆、市行政服务大厅三个对外信息查阅点公开共计6件文件。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办《关于印发石家庄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局在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详细介绍了我局申请信息公开的渠道、方式及程序方便企业或个人向我局提起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2022年我局共受理128件依申请信息公开,涉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业务工作各个方面,受理的所有申请都依法、依规、按时进行了答复工作,答复内容符合规范,并告知了救济渠道。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我局依照本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规定,对拟公开的信息对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查,并对本部门不对外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定期评估审查,坚持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这一准则,按照我局制作和衍生两种类型分别进行管理和对外发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我局建立了完备的门户网站安全防范制度,并增添相应设备,专人24小时维护,并建立了应急机制,目前运行状态良好。共更新各类信息688份(其中公告121份、各类公示435份、动态85份、其他信息47份),网站访问量579526次,进行政策解读10份。上网信息严格准确,无敏感性信息和错假字词等错误。在市电子政务中心针对政府部门的月度检测中,均顺利通过。

        (五)监督保障方面,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我局精心部署,落实责任,成立了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局主管领导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听取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研究并部署下一年度的工作,并对局系统有关人员进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培训。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牵头负责政务(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同时,按照市政府公开办有关通知要求,已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年度局属单位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体系,要求局机关处(室)和局属单位严格落实到位,保证了全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
        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1

           9

        规范性文件

         7

        1

           2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1

         6

        0 

         0

         0

        1 

         12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1

        1 

        0 

        0 

        0 

        0 

        2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82

        1 

        0 

        0 

        0 

        0 

         8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3

        4

        0 

        0 

        0 

        1 

        1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5

        0 

        0 

        0 

        0 

        0 

         5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21

        6

        0 

        0 

        0 

        1 

        12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2

         0

        1

        1

        4

        1

        0

        1

        1

        3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2022年,我局多措并举推进政务公开,取得明显进展,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难点一是局系统部分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不强,信息发布存在滞后现象二是政务新媒体专业知识不足,充分利用政务新媒体发挥政务公开、解读回应、办事服务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三是人员配备存在不足,目前我局负责该项工作的均为兼职人员,面对业务工作任务繁重、需主动公开的工作信息数量日益增加的现实情况,一定程度上影响工作效率。

        改进措施:一是加大培训力度,增强公开意识,对政务公开工作相关人员,开展专项培训,着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二是组织集中培训、研讨交流等多种形式,加强政务新媒体知识培训,提升政务新媒体运营业务水平。三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向上级部门要求增加编制做到专人专管,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推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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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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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现公布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的统计数据时限为2021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制发了《关于落实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等文件,并以此为抓手,狠抓工作落实。

        (一)主动公开方面。整理及归纳我局产生和掌握的政府信息,在我局官方网站设立的政府信息公开窗口,将我局组织机构信息、通知和公告等本部门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对外公开,并及时更新行本部门的行政机关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在市档案馆、市图书馆、市行政服务大厅三个对外信息查阅点公开共计6件文件。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办《关于印发石家庄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局在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详细介绍了我局申请信息公开的渠道、方式及程序方便企业或个人向我局提起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2022年我局共受理128件依申请信息公开,涉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业务工作各个方面,受理的所有申请都依法、依规、按时进行了答复工作,答复内容符合规范,并告知了救济渠道。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我局依照本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规定,对拟公开的信息对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查,并对本部门不对外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定期评估审查,坚持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这一准则,按照我局制作和衍生两种类型分别进行管理和对外发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我局建立了完备的门户网站安全防范制度,并增添相应设备,专人24小时维护,并建立了应急机制,目前运行状态良好。共更新各类信息688份(其中公告121份、各类公示435份、动态85份、其他信息47份),网站访问量579526次,进行政策解读10份。上网信息严格准确,无敏感性信息和错假字词等错误。在市电子政务中心针对政府部门的月度检测中,均顺利通过。

        (五)监督保障方面,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我局精心部署,落实责任,成立了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局主管领导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听取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研究并部署下一年度的工作,并对局系统有关人员进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培训。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牵头负责政务(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同时,按照市政府公开办有关通知要求,已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年度局属单位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体系,要求局机关处(室)和局属单位严格落实到位,保证了全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
        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1

           9

        规范性文件

         7

        1

           2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1

         6

        0 

         0

         0

        1 

         12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1

        1 

        0 

        0 

        0 

        0 

        2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82

        1 

        0 

        0 

        0 

        0 

         8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3

        4

        0 

        0 

        0 

        1 

        1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5

        0 

        0 

        0 

        0 

        0 

         5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21

        6

        0 

        0 

        0 

        1 

        12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2

         0

        1

        1

        4

        1

        0

        1

        1

        3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2022年,我局多措并举推进政务公开,取得明显进展,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难点一是局系统部分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不强,信息发布存在滞后现象二是政务新媒体专业知识不足,充分利用政务新媒体发挥政务公开、解读回应、办事服务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三是人员配备存在不足,目前我局负责该项工作的均为兼职人员,面对业务工作任务繁重、需主动公开的工作信息数量日益增加的现实情况,一定程度上影响工作效率。

        改进措施:一是加大培训力度,增强公开意识,对政务公开工作相关人员,开展专项培训,着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二是组织集中培训、研讨交流等多种形式,加强政务新媒体知识培训,提升政务新媒体运营业务水平。三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向上级部门要求增加编制做到专人专管,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推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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