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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01-31    来源: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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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由石家庄市林业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在石家庄市林业局网站进行公布。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严格落实上级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强化组织保障,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公开程序,畅通公开渠道,切实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全年发布信息2050条,其中局门户网站607条,政务微博“-绿色石家庄-”785条,微信公众号“石家庄林业”658条。二是“局长信箱”专栏全年共收到群众留言57条,均按规定要求进行了回复,回复率100%,平均回复时间1.5天。三是全年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及市政协委员提案共10件,其中,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3件,市政协委员提案7件,目前已全部办结并在网站公开,走访率、办结率、代表(委员)满意率均达到了100%。四是全年发布政策文件4项,按规定进行政策解读,并及时向公众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为保障人民群众合理信息需求,优化了《石家庄市林业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更新了依申请公开办事流程。2022年,我局未收到公民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不断修改完善工作机制,制定了《石家庄市林业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二是认真抓好权责清单公开和动态调整工作,通过局门户网站公开了本部门权责清单、权力运行流程图和办事指南,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在局门户网站首页设置“政务信息公开”栏目,并按规定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务公开事项清单等栏目。二是做好栏目的更新维护工作,做到发布内容权威准确、内容全面、便于获取。同时,及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不断完善信息采集、审核、发布等程序,规范管理我局网站及政务新媒体账号。二是加大局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日常审查力度,保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信息可正常浏览、下载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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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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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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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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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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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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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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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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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不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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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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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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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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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总计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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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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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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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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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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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指导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但是在组织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策文件解读形式和途径还不够多样。二是政务工作人员业务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
        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针对存在问题进行改进。一是加大对林业重要文件的解读力度,强化各科室政策解读意识,创新解读形式,丰富创新解读渠道。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培训和研讨交流,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通过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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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家庄市林业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1    来源:市林业局
        【字体: 】    打印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由石家庄市林业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在石家庄市林业局网站进行公布。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严格落实上级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强化组织保障,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公开程序,畅通公开渠道,切实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全年发布信息2050条,其中局门户网站607条,政务微博“-绿色石家庄-”785条,微信公众号“石家庄林业”658条。二是“局长信箱”专栏全年共收到群众留言57条,均按规定要求进行了回复,回复率100%,平均回复时间1.5天。三是全年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及市政协委员提案共10件,其中,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3件,市政协委员提案7件,目前已全部办结并在网站公开,走访率、办结率、代表(委员)满意率均达到了100%。四是全年发布政策文件4项,按规定进行政策解读,并及时向公众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为保障人民群众合理信息需求,优化了《石家庄市林业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更新了依申请公开办事流程。2022年,我局未收到公民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不断修改完善工作机制,制定了《石家庄市林业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二是认真抓好权责清单公开和动态调整工作,通过局门户网站公开了本部门权责清单、权力运行流程图和办事指南,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在局门户网站首页设置“政务信息公开”栏目,并按规定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务公开事项清单等栏目。二是做好栏目的更新维护工作,做到发布内容权威准确、内容全面、便于获取。同时,及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不断完善信息采集、审核、发布等程序,规范管理我局网站及政务新媒体账号。二是加大局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日常审查力度,保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信息可正常浏览、下载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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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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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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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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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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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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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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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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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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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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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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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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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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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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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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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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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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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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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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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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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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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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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不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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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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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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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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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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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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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指导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但是在组织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策文件解读形式和途径还不够多样。二是政务工作人员业务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
        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针对存在问题进行改进。一是加大对林业重要文件的解读力度,强化各科室政策解读意识,创新解读形式,丰富创新解读渠道。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培训和研讨交流,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通过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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