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2022  > 市政府部门
        发布时间:2023-01-31    来源:市乡村振兴局
        【字体: 】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编制石家庄市乡村振兴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石家庄市乡村振兴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国家、省、市政务公开工作部署,把政务公开融入乡村振兴工作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切实做到应公开必公开、能公开尽公开,好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有效促进了乡村振兴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主动公开。在局网站设置相关栏目,主动公开我局机构职能、领导分工、内设处室、规范性文件、财务管理、扶贫资金分配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在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栏”中,《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申请方式、受理机构、办理流程等,畅通信息申请受理渠道,在传统电话受理渠道基础上,同时在局官网开辟互动交流专栏,接收、登记、办理、答复,切实做好依申请公开。2022年,办理依申请公开0例。
        (三)政府信息管理。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管理机制,不断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制作、公开、存档等制度,探索政务信息规范化管理。加强政务信息的管理,对规范性文件进行集约化集中式公开,并按照立改废的要求,及时动态调整,栏目内容做到及时更新。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局官网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采用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文件推荐的版面设计,按照要求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政务公开事项清单”5个主要板块,按照网站要求进行更新维护。
        (五)监督保障。成立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专职人员负责向各科室、局属单位收集整理公开信息,达到了内容全面、公开及时的效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已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
        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在省、市政务公开办领导下,我局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取得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不足,如:政务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规范,政务新媒体刚刚起步,需要不断完善等。
        今后工作中,我局将加大学习力度,组织人员深入学习信息公开有关规章制度,提高政务信息工作人员信息处理能力。开辟专题栏目,在公开的形式上进行创新,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做到及时公开,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的信息获取方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2022 >> 市政府部门
        石家庄市乡村振兴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1    来源:市乡村振兴局
        【字体: 】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编制石家庄市乡村振兴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石家庄市乡村振兴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国家、省、市政务公开工作部署,把政务公开融入乡村振兴工作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切实做到应公开必公开、能公开尽公开,好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有效促进了乡村振兴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主动公开。在局网站设置相关栏目,主动公开我局机构职能、领导分工、内设处室、规范性文件、财务管理、扶贫资金分配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在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栏”中,《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申请方式、受理机构、办理流程等,畅通信息申请受理渠道,在传统电话受理渠道基础上,同时在局官网开辟互动交流专栏,接收、登记、办理、答复,切实做好依申请公开。2022年,办理依申请公开0例。
        (三)政府信息管理。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管理机制,不断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制作、公开、存档等制度,探索政务信息规范化管理。加强政务信息的管理,对规范性文件进行集约化集中式公开,并按照立改废的要求,及时动态调整,栏目内容做到及时更新。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局官网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采用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文件推荐的版面设计,按照要求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政务公开事项清单”5个主要板块,按照网站要求进行更新维护。
        (五)监督保障。成立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专职人员负责向各科室、局属单位收集整理公开信息,达到了内容全面、公开及时的效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已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
        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在省、市政务公开办领导下,我局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取得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不足,如:政务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规范,政务新媒体刚刚起步,需要不断完善等。
        今后工作中,我局将加大学习力度,组织人员深入学习信息公开有关规章制度,提高政务信息工作人员信息处理能力。开辟专题栏目,在公开的形式上进行创新,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做到及时公开,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的信息获取方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关于本网|网站声明|网站地图|联系我们|联系我们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版权所有
        石家庄市电子政务中心承办
        冀ICP备06000020号-1 网站标识码:130100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