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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01-31    来源:市民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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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由石家庄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石家庄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石家庄市中山东路216号,电话:86688958,电子邮箱:sjzsmzzj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认真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在健全完善领导机构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强主动公开意识,明确责任分工,紧紧围绕全市民族宗教工作实际,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传达贯彻各级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落实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办公室具体负责,各处室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和组织推进体系,全面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2022年除按要求主动公开了财政预决算信息外,无其他主动公开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2年,全年未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不存在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办事,坚持主管领导审批、特殊信息报主要领导审批制度。在信息报送和文件审批、下发过程中,主管领导要签署是否需要公开意见,工作人员根据主管领导签署意见,按程序进行公开,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地落实。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为拓宽政务公开工作的渠道,拓展影响力,增强工作时效性,我局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与局信息工作、基层调研、民族宗教宣传工作相结合,做到专人专职负责,专人专机操作。同时,充分利用政务信息公开平台,进一步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有效深入开展。
        (五)监督保障情况。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局办公室牵头,协调机关各科(室)积极做好各类涉信息公开文件、资料收集、归整、审核工作,每季度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导,对信息公开工作不到位的,由分管领导督促相关室予以重视并按要求整改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已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
        提供
        1. 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
        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由于民族宗教工作较为特殊、敏感,大多政务信息内容需慎重对待从而导致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相对受限,公开数量较少。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严格按照上级工作要求,通过强化职责,提高认识,不断提高主动公开意识和能力水平梳理规范相关信息,加强筛选,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实效和数质量等措施,全面加强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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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家庄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1    来源:市民宗局
        【字体: 】    打印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由石家庄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石家庄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石家庄市中山东路216号,电话:86688958,电子邮箱:sjzsmzzj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认真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在健全完善领导机构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强主动公开意识,明确责任分工,紧紧围绕全市民族宗教工作实际,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传达贯彻各级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落实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办公室具体负责,各处室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和组织推进体系,全面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2022年除按要求主动公开了财政预决算信息外,无其他主动公开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2年,全年未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不存在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办事,坚持主管领导审批、特殊信息报主要领导审批制度。在信息报送和文件审批、下发过程中,主管领导要签署是否需要公开意见,工作人员根据主管领导签署意见,按程序进行公开,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地落实。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为拓宽政务公开工作的渠道,拓展影响力,增强工作时效性,我局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与局信息工作、基层调研、民族宗教宣传工作相结合,做到专人专职负责,专人专机操作。同时,充分利用政务信息公开平台,进一步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有效深入开展。
        (五)监督保障情况。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局办公室牵头,协调机关各科(室)积极做好各类涉信息公开文件、资料收集、归整、审核工作,每季度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导,对信息公开工作不到位的,由分管领导督促相关室予以重视并按要求整改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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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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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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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已公开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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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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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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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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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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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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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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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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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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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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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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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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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无法
        提供
        1. 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
        信息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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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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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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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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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
        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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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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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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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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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总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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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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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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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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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由于民族宗教工作较为特殊、敏感,大多政务信息内容需慎重对待从而导致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相对受限,公开数量较少。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严格按照上级工作要求,通过强化职责,提高认识,不断提高主动公开意识和能力水平梳理规范相关信息,加强筛选,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实效和数质量等措施,全面加强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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